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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有几个目的。第一项是对政变、乌克兰东部武装冲突和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法律分析。第二, 分析了国际法下的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地位及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认识机会。第三是考虑和平解决冲突。
论文包含四主要部分。第1部分对研究课题进行了简要介绍和历史背景。在2部分中, 本文回顾了乌克兰危机的原因和后果。本文对乌克兰东部地区武装冲突进行了详细的分析。表明冲突在国际法方面的性质和类型, 揭示违反国际人道主义法的各个方面, 以及通过国际法律安排和平解决冲突的能力。还揭示了适用国际法律机制解决非国际性武装冲突的特殊性。第3部分分析了新共和国的地位问题-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各区域的历史和各共和国发生事件的年表。还分析了根据各国人民自决权利和国际人权法律准则分离共和国的合法性和法律依据问题。本文还分析了国际法中对国家承认的理论存在的问题, 并在此基础上考虑了作为独立国家的承认的机会。第4部分分析了乌克兰东部冲突解决的规范性文件的分析, 即 "诺曼底 " 格式, 宪法改革和权力下放领域各项协定的主要规定是冲突的解决过程。此外, 还对乌克兰关于解决该国东南部武装冲突问题的立法进行了分析, 并进行了其适用的后果。
因此,承认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取决于其他国家的意愿, 例如现在各共和国仅由南奥塞梯承认, 而它本身也被部分承认, 但是, 人民的权利是顿涅茨克人民共和国和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的国际法律地位的定义。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宣言》的自决。在武装冲突方面, 只有以和平方式才能解决。最好的法律机制是明斯克协定。但是, 乌克兰当局实际上否定了所有这一切, 通过了 "关于顿巴斯的重返社会" 的法律, 这妨碍了明斯克协定的执行。如果乌克兰不回到执行明斯克-2, 恢复敌对行动是不可避免的, 冲突的解决将是拖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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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sic Info :
Degree: 硕士
Mentor: 刘丽娜
Year: 2018
Language: Oth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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